醉酒引意外 饮酒开车同桌人也有责任与义务劝说

前几天,在襄阳市不少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了一条寻人信息,寻找喝酒后失踪的90后小伙儿胡某,而令人遗憾的是,胡某的遗体最终在汉江中被找到。虽然还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,但可以肯定的是,与胡某当天喝醉了酒有一定关系。像这样因为醉酒引发的意外,在生活中并不在少数。而且我们在节目中也是反反复复的提醒大家酒虽好可不要贪杯,可有些人就是不听劝,不把自己喝高了就不高兴,最近咱们整理了近段时间来因为醉酒出的糗事,希望给爱喝酒的人,有警示作用。

这起险情发生在2018年2月5日的晚上十点,在襄阳市樊城长虹路上,一辆高速行驶的车辆车门突然打开,一名男子从车上滚了下来。原来,从车上滚下来的男子,当晚在亲戚家吃饭喝多了酒,回家途上和同车人吵架后,一气之下选择跳车。

民警赶到后,发现车门紧锁,一名男子坐在驾驶室,任凭民警怎样敲打门窗都叫不醒。最后,民警从开着的天窗进入车内,发现该男子已经出现酒精中毒的迹象。长虹警务平台副大队长 梁政:他涉嫌了严重的酒后驾驶,经过酒精测试之后,每百毫升血液里面酒精含量达到了249毫克。

2018年12月5号在襄阳市襄城区,一名男子卧倒在寒风中,身边满是呕吐物,幸好被民警发现送到了医院。檀溪警务平台中队长 任松松:之后在地上感觉很难受,在地上打滚,而当时看到这个情况,我就现场拨打了120。

警方表示,进入冬季夜晚非常寒冷,酒后醉卧街头,就算不发生车祸或其他意外,光是天寒地冻加上酒精,就能要人命。再加上还有些人执意酒驾甚至醉驾,更会害人害已。

长虹警务平台副大队长 梁政:如果饮了酒千万不要驾驶机动车。同行的人也要尽量劝阻这些酒后想要驾驶机动车辆的人。如果他醉驾发生了任何后果,同行的人同样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以上几种情况是酒后经常出现的情况,不出事则以,如果出事,当事人及其家人、朋友又该是谁去承担责任?其实对于聚会中拼命劝酒,不醉不罢休的习俗,不少市民都很不赞同。市民 王女士:朋友之间一起吃饭,他都还是搅酒啊,劝酒就像热闹的那个形式一样。市民 黄先生:如果不喝的话,他感觉你这个人扭扭捏捏的不爽快。不是很敞亮的那个意思,喝了酒难受,那没办法呀。主人家劝客人多喝两杯酒,是人之常情。但失了分寸,劝酒变成强人所难,而醉酒后,又没有看护好醉酒者,意外就难以避免。今年7月10号,襄阳市南漳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。郝某夫妇邀请贾某、廖某等5人到家中吃晚饭。饭后,喝了酒的贾某骑摩托车回家时,发生了交通事故。贾某的父母将郝某夫妇及同桌吃饭的其他4人一同告上法庭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郝某等人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,却没有制止贾某,与贾某死亡有间接、次要的因果关系,应该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。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法学副教授 张颖杰:比如说联系他的家人护送她回家,派人来接他,或者是安排专门的没有饮酒的人开车送他回家,无论如何,在明知道他人饮酒过量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时候,那么其他的清醒的人尤其是组织酒席的人都负有这样的责任和义务。

有法律界人士表示,根据《民法通则》《侵权责任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醉酒人患有疾病不能饮酒的,劝酒者无论是先知情与否,都要承担相应责任。还有,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的,以及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,一旦发生损害结果,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。而且明知饮酒人已经醉酒,神智不清的,同饮人也有确保其安全的责任。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法学副教授 张颖杰:总的来说自己要有风险意识,对他人也要有责任意识,那这样的酒桌文化应当还是要我们认为是可以接受的。

(责任编辑:田谧)

(作者:垄上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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